评论:“电子眼克星”究竟要克掉了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9日20:00 光明网
罗真如

  “不管新手还是熟手,开车时难免分神和松懈,也许你并不是真心超速,但还是罚单不断!××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代理的美国曝光王车牌隐形剂可以帮到你……”这是最近某网站上公布出来的一种号称“电子眼克星”的车牌隐形剂招代理、批发、零售商的广告。(2007-1-23〈长沙晚报〉)

  “电子眼”是监视探头的俗称。随着我国经济与科技的发展,在我国许多公共场所都安装了“电子眼”。这种高科技用于交通非现场执法后,其不知疲倦、永不歇班的特性确实给那些不怎么遵守规则的司机造成了很大的“震慑”。但让人好笑的是,一些人却暗中利用高科技手段和执法部门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戏,钻法律的空子,从最初的涂污车遮挡车牌号,到流行安装反测速“电子狗”,现在又出现了车牌隐形剂—“电子眼克星”。

  人们或许不会陌生,人类的一些发明往往让一些人歪用,不仅不为人类造福,相反给人类造成危害。隐形剂就是这样,被当成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对付执法交警的武器,“电子眼克星”,它究竟要克什么呢?

  交通肇事几乎都是司机违章所致,在交通要道、高速公路等车流量大的地方安装电子眼,其根本目的就是通过这种高科技手段,弥补警力不足,最大限度地纠正司机的违章行为。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一部分交管人员以罚钱为目的,利用电子眼等高科技产品,努力制造机会,达到创收目的。但绝大部分道路执法部门利用电子眼来帮助执法,真正的目的还是杜绝司机违章。给车牌喷涂上隐形剂,说明这些司机开英雄车的念头根深蒂固,并且自始至终对相关法规持藐视态度,可以说,“电子眼克星”,克的就是公民不可或缺的法制理念。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竭力协作,交警和司机构成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关系,不可否认,交警队伍里确实有那么一些利用高科技产品与司机大玩“猫”捉“老鼠”游戏,以罚款最大限度谋取部门利益甚至中饱私囊的害群之马。但作为司机,应该具有最起码的社会良知,要时刻思考交通违章的严重后果,不要因为交通肇事给社会制造不和谐之音。所以,“电子眼克星”,克的就是公民起码具有的社会良知。

  一些外国朋友认为,在中国能把车开好,到世界上任何地方开车都没问题。这样的评价决非赞扬,的确让人汗颜,但我们哪个能否认中国司机的职业素质存在的让人不敢恭维的事实?!哪个能否认中国许多城市的道路和主要的高速公路每天不在上演着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据说,北京开展的一次“驾驶陋习”网络评选活动吸引了两万多人参与投票,大家评选出了自己认为的中国司机“八大”不道德现象:拐弯并线不打转向灯;路口抢行不让路人;行驶途中乱扔杂物;强行加塞“插队”;夜间会车时突开远光灯;随意泊车停车不靠边;随意乱鸣笛制造城市噪音;雨后行车不减速泥水溅人一身。如此说来,“电子眼克星”,克的就是公民难能可贵的职业素质。

  2004年5月1日,中国首部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始实施,这部法律从“以人为本”的原则出发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作出了有利于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解释,同时加大了对机动车驾驶员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电子眼等高科技产品的广泛应用正是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但法律和科技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交通安全的改善从根本上还要靠包括司机在内的全社会守法意识的普遍提高。自以为聪明的“电子眼克星”克掉的恐怕不仅仅是几张罚单,应该立即消失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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