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号文件力促现代农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0日01:12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据新华社电 新华社29日受权全文播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加强“三农”工作,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

  《意见》共分8部分,约11500字。《意见》指出,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工作的必然要求。推进现代农业建设,顺应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符合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一般规律,是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基本途径,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产业基础。

  加快农村金融改革

  努力形成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小额贷款组织互为补充、功能齐备的农村金融体系,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担保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放。

  建设乡村基础设施

  “十一五”时期,要解决1.6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争取到2015年基本实现农村人口安全饮水目标。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继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和建设,落实城乡同网同价政策。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搞好村庄治理规划和试点,节约农村建设用地。

  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大力推广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积极发展农业机械化,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

  探索“农民考核干部”

  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人员能力。建立农村基层干部、农村教师、乡村医生及其他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服务人员的培训制度,提高服务能力。进一步转换乡镇事业单位用人机制,积极探索由受益农民参与基层服务人员业绩考核评定的相关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可选拔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到乡村任职,改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

  培养新型农民

  普遍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培训,把广大农户培养成有较强市场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现代农业经营者。

  加强农民转移就业培训和权益保护。按照城乡统一、公平就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民外出就业的制度保障,加快解决农民工的子女上学、工伤、医疗和养老保障等问题,提高农民工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试点,暂不具备条件的省份要进一步扩大市、县试点范围,从乡村实际出发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完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全面清理核实乡村债务,摸清底数,锁定旧债,制止发生新债。优先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债务。

  加快制定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施细则,有关部门要抓紧出台具体登记办法、财务会计制度和配套支持措施。要采取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税收和金融政策,增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示范项目资金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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