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凑路费回家过年 两犯罪嫌疑人骑车抢夺被批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0日01:32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赖青汗 江建强) 为了凑春节回家的路费钱,竟然骑车抢夺他人。1月29日,犯罪嫌疑人李某、何某因涉嫌抢夺罪被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了解,李某与何某在泉州打工,因平时好吃懒做,没能省下几个钱,为筹集路费回家过春节,二人便暗中策划沿途抢夺。2006年11月21日,李某同何某骑上一辆摩托车,沿319国道从漳州向江西方向行驶。当日上午10时许,李、何二人在319国道南靖牛崎头路段骑车抢夺到现金200多元。二人见钱财如此容易到手,遂于当日中午12时许,在南靖县金山镇319国道通坑路段,故伎重演,抢夺了被害人郑女士的手提包,提包里有现金930元及一部手机。郑女士被抢夺后,立即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通知其家属在319国道和溪大桥附近蹲守拦截。当天下午2时许,两名犯罪嫌疑人在南靖县和溪大桥被群众抓获并扭送至派出所。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何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公私财物,其行为涉嫌抢夺罪,遂依法批准逮捕。

赖青汗 江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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