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贪官赃物指望回报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0日09:46 南方日报

  南方论坛之二

  本报评论员

  贪官赃物见证了一段罪恶的历史,但赃物原本就是寻常之物,沦为赃物充其量也只是一个腐败的载体。倘若人们抱着开眼界的心态,警示作用与商业作用究竟孰大孰小就是个疑问,就可能达不到反腐教育的目的

  按照预定计划,昨天,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安徽省阜阳市原市长肖作新等人的部分涉案赃物正式拍卖。此前,赃物预展的两天,前来参观的群众依然络绎不绝。不过,有的人是来看物,有的人是来看“腐”,更多的人是来买东西。有人甚至非常好奇:谁会买“落马”贪官的护身符?

  贪官赃物拍卖,此番不是第一次,比较“著名”人物的赃物拍卖已有好几起。2003年11月,“安徽第一贪”肖作新价值46万元的赃物就曾被拍过了一回;2005年10月,沈阳有慕绥新赃物的拍卖;2006年4月,河北有“河北第一秘”李真赃物的拍卖;去年,湖北有刘志祥赃物的拍卖……贪官攫取的是不义之财,拍卖之,是为了让赃物尽快折成钱款交还国家。作为一种经济行为,合情合理。

  有关部门还表示:“对贪官赃物进行公开拍卖,旨在对那些品行不端的官员产生震慑力,并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反腐信心和决心。”不用说,腐败案件中的种种物证,见证着腐败分子醉生梦死的过程。小到一瓶白酒,大到价值不菲的金佛及高档商品、名人字画,这些价值不等的赃物,等于勾画出了一条贪官堕落的“线路图”。那么,组织贪官赃物拍卖,未尝不是拓展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的一个重要部分,对创新防治腐败教育方式的一种探讨。不过,令人有些疑虑的是,目前这种预展贪官赃物及其拍卖能否收到这样的效果。我们也许都还记得,赖昌星的“红楼”曾经作为反腐例证开放参观,一时间热闹非凡,而前来参观者,愤怒、横眉冷对者固有之,但好奇、以为开眼界者亦有之,艳羡、啧啧称奇者更有之。

  如果结合记者在预展现场的采访,我们就窥见了其中的“逐臭”意味。不少参观者都想看看东西“有没有升值空间、收藏价值,简单说就是投资有没有回报”。什么叫回报呢?有参观者相中了一条“据说是王怀忠用过的”旧的鳄鱼皮带,说:“王怀忠是建国以来少数几个被枪毙的省级高官之一,他用过的皮带自然有收藏价值。”拍卖胡长清赃物的时候,有位以800元价格拍得胡长清旧手表的人士也曾这样认为,“购得这样一块不同寻常的手表,非常具有纪念价值和纪念意义”。买贪官用过的东西纪念什么呢?比较令人费解,纪念贪官低劣的人品还是卑鄙的所作所为?其实,除了可以继续流通的商品,贪官用过的物品未必要拍卖,就作为反腐败的永久教材陈列起来,等同于把贪官永久地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岂不是更好?

  贪官赃物见证了一段罪恶的历史,但赃物原本就是寻常之物,充其量也只是一个腐败的载体。因而,欲收到预期的成效,就不应简单地陈列在那里,仅仅当作经济行为,而应看到现实生活之中,类似的大肆接受贿赂的丑剧正在不断上演,并没有消失的迹象。在赃物面前,需要的是自省:洁身自好的,能提高警觉;被“击中”了的,能尽早谢罪于人民。倘若人们抱着开眼界的心态,警示作用与商业作用究竟孰大孰小就是个疑问,就可能达不到反腐教育的丝毫目的。如同一位参观者所说:“硬要给这种明显商业化的行为冠以教育和警醒的深刻意义,那似乎就显得做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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