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质疑京石高速违规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1日00:23 华夏时报

  

代表质疑京石高速违规收费

  京石高速北京段收费站存在的合理性遭到了代表的质疑。■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 丁华艳报道 “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贷款已全部还清并有巨额盈余,必须立即停止收费。”这是房山团代表李淑媛从1992年以来第15次向市人大提出建议“要求取消京石高速公路收费”。

  15年“叫停”京石高速收费

  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涉及房山和丰台两个区,从房山沿村到杜家坎收费站现行的收费标准是10元。因为京石高速流量较大,杜家坎收费站经常排出100米以上的长队。

  “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贷款已全部还清并有巨额盈余,必须立即停止收费。”李淑媛代表态度非常坚决。今年她与17名代表联合提交了一份议案,第15次要求停止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收费。

  “我只是想要有关部门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我可以向选区的群众交代。”李淑媛代表告诉记者她坚持15年的原因。

  这15年来,答复李淑媛代表议案的负责部门换了多个,却一直没有解决问题。起初答复部门是房山区公路局,该部门因为“是执行部门,不具备取消收费的权力”而无力解决;此后直到2004年交通委和该高速路的运营管理单位首都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多次答复李代表:“京石高速路的贷款没有还清,仍需收费。”

  审计报告揭示真相

  为了搞清楚京石高速的真实运营状况,李代表2005年提交了“要求对京石高速公路审计”的建议。北京市审计局2005年3月左右将一个真实的审计报告交给了李淑媛代表。

  李淑媛代表告诉记者,审计报告显示: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工程从1986年4月一期工程开工到1993年11月全线建成投入使用,总造价10.15亿元。京石高速公路自1987年11月至2004年12月收取通行费共计17.92亿元,除去偿还贷、借款本息等,通行费目前尚有5.86亿元的高额盈余。

  北京经济发展投资公司通过买卖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50%的收费权,获得通行费收入3.58亿元,是最大的赢家。李淑媛代表告诉记者,按照交通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88)交公字28号文件规定:“凡由国家投资、养路费投资……修建的公路、桥梁、隧道,一律不得征收车辆通行费……收取的通行费只许用于偿还贷款和收费公路、公路构造物的养护及收费机构、设施等正常开支,绝不允许挪作他用。贷款还清后即停止收费。”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京石公路征收过路费的批复通知[(1987)厅秘字第69号]第5项中也明确规定:“京石公路、京良公路、京周公路(京石公路辅线)收费款额,全部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不得挪作他用。”但事实情况是,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2004年底就已经有巨额盈余,仍在违规收费。

  因此,李淑媛代表建议:“北京市政府应立即取消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收费,并依法追究违规者的责任。”

  相关议案

  彻查高速路投入来源

  本报记者 吴鹏报道 从去年开始,人大代表赵仑就开始关注高速路的收费问题。“去年要求发改委对高速路公示收费期,今年建议有关部门彻查北京9条高速路的投入来源。”

  高速路的投入来源直接关系着高速路的收费期。赵仑说,根据国务院的相关规定,政府投资的高速路最高收费年限是15年,其间在还清修路用款之日起,就必须停止道路收费;如果是企业的钱修的经营性公路,规定收费年限是25年,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到30年。

  “但是北京市的高速路中,只有一条是25年,其它8条收费期都是30年。”赵仑代表说,应该彻查清楚这些路一开始就是“经营性”的吗,有没有为了延长收费期将身份从“政府贷款路”改为“经营性公路”的。

  赵仑代表说,在今年的议案中,他希望政府能彻查每条高速路的投入来源,如果是政府投资修路,就应该转为15年的收费年限,不应让市民多埋单。

  另外赵仑在调查中发现,很多高速路存在着收费时间无故后延的现象,“比如有高速路是1993年建成并开始收费的,但是在收费公示牌上写的却是1997年开始收费,截止时间也成了2027年,市民多交了4年的钱”。赵仑说,希望有关部门对高速路收费起止时间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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