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帮老大杀人诈财猖狂10年 收买派出所逍遥法外(3)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1日10:31 中国新闻网

  非法敛财百余万 黑恶势力老大图财贩毒强揽工程

  掌管资金上亿元 信用社主任为利益沦为犯罪帮凶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经济基础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警方在办案的过程中,从刘俊勇家中共追缴赃款140多万元。刘俊勇的这些不义之财,主要是通过贩毒、放高利贷、开地下“六合彩”以及用非法手段承包工程赚来的。

  做事情霸道是刘俊勇的一个性格特点。新化县某学校有一个宿舍楼的工程,通过公开招标已经被他人中标。但是,刘俊勇不服气。

  湖南省娄底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李雄:他就安排陈彬彬、廖小珊等几个手下,就到工地上面去闹事,随便制造点理由,到那里堵车,搞得人家的工程搞不下去,苦了这些老板又去找他(刘俊勇),去跟他协调,以后就拉他入伙,一起搞工程,或者是直接把工程转给他,或者给他钱,所以他都是都过这样一些暴力或者无赖的手段来(揽工程)。

  胆大妄为是刘俊勇的另一个性格特点。2004年10月,新化县一个国有企业公开拍卖经营权,参与拍卖要交押金500万元。当时,只有100多万元家当的刘俊勇偏偏就敢去游说信用社主任伍让春,让伍让春给他贷款500万元。2004年,孟公信用社的存款曾经超过亿元,经济效益相当不错。

  被告人伍让春:他个人贷款五百万多是绝对不可能的,我们只有审批五万块钱的权力 这样做的话自己明显是违规的。

  被告人刘俊勇:我经常做他的工作,跟他讲了几天,他不敢借给我,怕我拿钱跑了怎么办,我讲我去报名以后,你跟着我去,我报名的回单归你拿着,我说我就再也跑不了了,我没有单子,钱取不走,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就同意了。

  最终伍让春在刘俊勇没有提供任何抵押、担保的情况下,未经上级部门批准,分两笔借给了刘俊勇五百万元。 刘俊勇事后分给伍让春15.6万元的好处费。但最终的代价是,伍让春也以受贿罪被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被告人伍让春:我心里想违点规,打点擦边球,得点利益,也有这个想法,我当时这个想法也是糊涂的,所以说我现在后悔莫及的还是自己,人生最大的敌人是自己,没有把好关。

   执法犯法 幕后保护伞终受法律制裁

  民心所向 除恶务尽方能长治久安

   主持人:近几年来,刘俊勇及其团伙为害一方,遗憾的是,刘俊勇本人却从来没有因为违法犯罪受过任何的打击处理。那么,其中的原因到底在哪里呢?

  早在1998年,刘俊勇就因为涉嫌敲诈勒索犯罪被新化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传唤过。但是,在当时的刑警队长易俊清等人的庇护下,对刘俊勇仅仅作了罚款处理。

  后来,刘俊勇等人又多次违法犯罪,孟公镇派出所所长胡能喜由于收受了刘俊勇的好处视而不见。对于包庇、纵容刘俊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易俊清、胡能喜等人,娄底市检察机关已经提起公诉,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之中。

  湖南省娄底市市委书记蔡力峰:他们给我们党和政府的形象抹了黑,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另外的话呢,这些人还是黑恶势力为非作歹的帮凶,所以对于这么一部分人,我们的态度是,一经发现,坚决打击,绝不姑息迁就。

  被告人刘俊勇不服一审判决,已经提起了上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的二审正在进行当中。

  主持人:在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和最终作出一审判决的过程中,本栏目记者曾经两次赴娄底采访,亲身体会到通过打黑除恶,娄底社会的正气更加上扬,邪气受到了震慑,社会治安状况的好转使老百姓的安全感进一步提升。百姓需要安居乐业,而通过法律所建立起来的良好秩序,才是社会平安、和谐的保障。

  【来源: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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