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11部委重点整治药品等方面的虚假违法广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1日15:36 中国新闻网

  昨天,记者获悉,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等11个部委将依据新修订出台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重点整治打击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方面的虚假违法广告,着重监管广告的发布环节,加强媒体主管领导的审查责任。

  2007年,虚假违法广告问题突出的地区实施重点监测、重点治理。有关部门今年还将修订出台《药品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办法》和《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届时这三类广告新修订的审查发布标准也将随之出台。(北京青年报/蔺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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