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保监局:在校学生意外伤害扩大保险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1日17:22 中国新闻网

  记者上午从北京市保监局获悉,校园方责任险责任赔偿范围再次扩大,将因学生自身原因或其他个体而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也列入了保险责任。

  校园方责任险就是为了明确对学校方面的责任界定,如确定是学校的责任,则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包括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不卫生、学校组织体力活动超出正常学生承受能力的以及体罚学生所造成的伤害,学校都要承担责任。目前全市2174所公立中小学和幼儿园全部投保了校方责任保险。今年,范围进一步扩大,47所中专、技校和574所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据悉,新版在校责任险采取固定保费每年5元/人,赔偿限额不低于每年30万元/人,每所学校或幼儿园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450万元,同时不设免赔额。(来源:北京晚报;作者:傅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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