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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通报一批卖官案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1日00:23 华夏时报
据新华社电 记者昨天从中央组织部获悉,截至目前,各地共查处换届期间的违规违纪案件121起,处理有关责任人192人,纠正了对613人的违规任用决定。 中央组织部通报的违反换届工作纪律的典型案件有: 2006年六七月份,吉林省长春市县(市、区)党委换届期间,时任市委副书记的田忠利用分管干部工作的职务之便,收受长春市南关区教育局局长张亚媚等8名领导干部的贿赂,共计人民币45万元、美元8万元。9月,田忠被依法逮捕;张亚媚等8人被免职,有的已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2006年8月,广东省英德市波罗镇党委换届选举前夕,镇政府工勤人员李士阳为当选镇党委委员,与其父李神金(私营企业主)合谋出资10万元,用于拉票贿选。在镇党委换届选举的前一天,李神金邀集6名为镇党代会代表的村党支部书记,请他们为李士阳拉选票,并送给每人1000元现金、一瓶洋酒和一条香烟,而且承诺李士阳如果当选再送每人1万元。这6名村党支部书记回去后,立即分头联系本村的党代会代表,为李士阳拉票。8月15日,李士阳在选举中当选为镇党委委员。案发后,英德市委决定,李士阳当选结果无效;李士阳、李神金父子二人被移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 2006年10月,浙江省永康市人大换届期间,花街镇方村党支部书记吕园琨为了当选市人大代表,先后向周边村的村干部行贿10万余元,请他们帮助拉选票;同时,还通过村老年协会向部分村的60岁以上的村民送现金,进行拉票。案发后,吕园琨被刑事拘留。 2006年3月26日,河北省秦皇岛市委召开书记办公会,酝酿免去高东辉的青龙满族自治县县委书记职务。当天晚上,市委主要领导与高东辉谈话,并明确要求高在工作变动前,县委不要提拔调整与乡镇换届无关的干部。但是,高东辉仍于3月27日晚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提拔调整283名干部,其中包括与乡镇党委换届无关的88人;擅自决定设立县规划办公室及主任、副主任人选。事发后,秦皇岛市委决定,给予高东辉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责令青龙县委撤销设置县规划办公室的决定和对县规划办主任、副主任的任命。 2006年4月7日,甘肃省天水市委有关领导与时任甘谷县县长的杨永晖谈话,通知其将调离甘谷县,到市委某部门工作。第二天,杨永晖向该县县委书记白晓玲提出,要解决部分人员的工作调动问题。4月9日,杨永晖、白晓玲二人确定了调动范围。4月15日,县人事局局长刘世家根据杨永晖和白晓玲的安排,对名单进行了整理。后经杨永晖、白晓玲和甘谷县常务副县长宋丕林的增补,最终确定了115人的调动名单。在调动的115人中,有16人从企业调入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3人为县级领导干部的亲属。9月,天水市委决定,给予杨永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现任领导职务;给予白晓玲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其甘谷县委书记职务;给予宋丕林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刘世家县人事局局长职务;调动的人员全部清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