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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百万多元铁路副段长获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1日02:04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武新)昨天,曾担任北京铁路分局丰台建筑段副段长、北京京铁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的金某(见上图),因贪污128.6万元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法院认为,金某以将铁路部门的宿舍出租、供暖费用转存以及出售电表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产,贪污数额达128.6万元,已构成贪污罪。同时,金某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有157万余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武新/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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