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闻“两会”代表关注民工“夫妻生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1日08:21 扬子晚报

  “两会”期间,九三学社江苏省委员会在《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引发的社会问题》的提案中,建议实行“探亲”办法,每年给打工者一定的探亲时间,并给路费补贴;同时,可实行“回探”办法,即组织农村留守人员到配偶打工的城市探亲,用工部门提供一些方便,让留守夫妻过上“夫妻生活”。

  会议期间,省政协委员、常州市政协副主席李永达还专门去看了南京地铁工地的“夫妻房”。南京地铁在工地专设了“夫妻房”,让民工“牵手”来宁探亲的妻子。虽然每间房只有几平方米,也只能放下一张双人床,但民工们却满意地说:“够好了。”因为此前,管理层是不允许民工妻子在工地留宿的。妻子来探亲时,他们想亲热一下,就像“做贼”一样,非常尴尬;出去“开房”又舍不得花钱。李永达委员说,其他地方还没见过这种形式的民工房,南京地铁工地很有人情味,这种“爱的小巢”应在城市有外来打工人员的单位推广。

  现在,农民工的问题受到多方关注,但如何满足他们的性生活需求,似还鲜有人提及。实际上,一项调查显示,常年在外务工,性生理需求得不到正常的释放,加之业余文化生活的乏味,约有80%的已婚和正值壮年的民工长期处于性饥渴和性压抑状态。

  设几间几平方的“夫妻房”和安排农民工夫妻探亲团聚,对大多数单位来说,都不是什么大事难事,对民工则是温暖如春的人性关怀。毕竟,性是人的基本生理需求之一,而家人能来探亲,对民工还有一种精神上的满足感。

  为城市外来打工人员提供“爱的小巢”,得益的不仅是民工兄弟。目前,很多地方出现“

民工荒”——招工难。解决这个问题,除逐步提高民工的工资报酬外,设身处地地考虑民工的正常精神生活和生理需求,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也至关重要。

  满足民工本该享受的“性福”,也是建设

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的之意。去年,南京审结了10宗因为嫖资之争而引起的血案,杀害卖淫女的罪犯多是农民工。而创造条件让民工与爱人有来有往,不仅可增进夫妻感情,也有利于家庭的和睦和稳定。

  有人曾建议,取消民工称谓,改作市民。我想,虽然民工与市民一样享受同城待遇还有待时日,但这肯定是发展方向,而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心比心地想民工所想、急民工所急,必将加速这一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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