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怒之下杀雇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2日06:4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韶关讯 (记者卜瑜通讯员汪次安)昨天,韶关中院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在始兴县召开宣判大会,对该县深渡水长梅村村民王梅山在追讨工钱未果后,杀害债务人夫妇二人一案进行终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梅山死刑,立即执行。

  据介绍,罪犯王梅山的父亲通过亲戚而认识被害人邓某古、邵某妹夫妇,2001年,邓某古雇请王梅山一家人伐木而欠下工钱。王家经多次追讨后,邓某古夫妇尚有部分工钱没有给付。

  2005年8月26日晚8时许,王梅山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去到邓某古养鱼之处,王对正在洗澡的邓某古说欠的工钱怎么办?邓某古一边洗澡一边说:“你没资格同我讲,去叫你父亲来讲。”讨薪未果的王梅山无奈准备离开。

  就在这时,邓某古大声说:“野崽,不要走,有本事就倒回来杀了我。”王听后十分气愤,立即跳下车冲进邓屋里,从厨房里拿出一把铁柄利刀,朝邓的左颈部砍了一刀,致邓的左颈动、静脉及神经完全断裂而当场死亡。

  惨案发生后,邓妻见状即躲进房间关上房门躲避。王害怕邓妻报警,便恶狠狠地冲过去撞开房门,不顾邓妻连声哀求,举刀朝邓妻的头、腹等部位猛砍猛刺,后逃离现场。邓妻在被送医院抢救的途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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