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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穷人的住房保障制度何时才能完善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3日00:05 红网
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原司长、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张元端认为:对房产调控,我们不能期望市场商品房的价格下降,因为即使大幅下降,低收入者仍然只能“望楼兴叹”,而应期望住房保障制度完善。(详见2月2日《第一财经日报》) 前不久,一个相当接近的观点引起了广泛关注,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在一次演讲中说:“穷人就不该买房子”,此话一出,便引来一片骂声。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现在的房价对于“穷人”来说,的确就不太应该拿出家底去支付购房款;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保证正常的家庭开支的确也应该是众多低收入家庭的首要任务。当然,在住房保障制度较为完善,家庭收入允许的情况下,适当进行房产消费,或许才是明智选择。 我们对政策的期待也近乎成了“画饼充饥”,一个被广泛认同的事实是:宏观调控对于房价的作用几乎为零,在飙升的房价面前,各种政策都显得极为脆弱。尽管有媒体在鼓吹2007年房价将会下跌,也许其认为房价下降的理由是充分的,但是并不能代表房产市场本身的演变法则。从目前的形势来看,房价下降或许在很长一段时期都只是人们的一个美好愿望。 所以低收入者还是不要盼望在短时期内能够买房子,至少要从自己的生活境况考虑,每个月都要支付的贷款可不是天天省吃俭用就能解决的问题。商人有商人的打算,不可能因为穷人要买房子,就会主动降价,所以我觉得任志强的话也是有一定道理的,特别是他的“两个市场”理论,还是有些探讨的价值的:中等偏下收入的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列为经济适用房的供给范围,需要把两个市场的概念分清楚,如果你在廉租房的供给范围内,就不要考虑购买商品房;如果你不属于这个范围,你就应该考虑买商品房。 对于这种观点,我们也可以有两种理解:第一是任志强是在排斥穷人,认为在叫嚣房产市场漫天要价的都是一些买不起房子的低收入者。没钱又想买好房子,穷人们缺乏理性。第二是任志强的确是在为低收入者着想,最好不要参与有钱人的游戏。商品房之所以叫商品房,它就是以市场作为定价基础的,买卖双方不应该互相指责。有钱人可以承受房产商的要价,穷人承受不起,那房产商为什么不卖个好价钱呢?但是,任志强忘了一点:企业的社会责任。从商业的角度讲,“穷人就不应该买房”的说法并没有太多可以指责的地方,但是从社会责任的角度讲,这种说法至少忽略商人起码的社会道德和良知。在利益为重的商业社会,我们无法对商人的社会道德有一个良好的预期,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制度仍需健全的中国。 现在流行一种说法:房产市场“泡沫”过多,在种种因素的刺激下,“崩溃”是不可不避免的。但是究竟是不是“泡沫”、什么时候才“崩溃”?恐怕没有一个具体的说辞。反正现在我们已经看到的事实是:房产商们已经富得流油了。 总之,“望楼兴叹”的景观应该不会在短期内消失,尽管有学者认为房价升降趋势取决于人们的普遍预期,可是“预期”只是一种心理感受,并没有形成实际的操作方式,所以民众只能在现实与理想形成的矛盾的环境中看着房价不降反升。对于今后的市场走向,有一点值得一提:尽管官方向民众解释,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房价没多大影响,不会抬高价格,但是,谁都不敢说房产商不会把这部分土地上升成本计入商品房的出售价格。 建立完善的、有效的住房保障制度,让穷人也能拥有自己的“家”,是国家的职责所在,对于房产商,我们只能期待其能够良心发现了。另外,面对在个别城市出现的“不降价联盟”,“不买房联盟”的气势应该再大一点、合作建房的行动的更加广泛一点。因为,无论是在官商勾结面前还是在政策扶持面前,穷人总显得势单力薄、被动无力。纵观国内情势,可得出如下总结:穷人都急死了,房产商死了都不急! 稿源:红网 作者:岳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