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点门票每次提价禁超35%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3日02:29 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消息 国家发改委最新下发的通知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游览参观点调整门票价格幅度规定了限额,门票在50元以下的可提价幅度最大,但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价的35%。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门票价格,因成本支出大幅增加确需调整的,应当在调价前两个月向社会公布。

  通知还对票价调整幅度进行了限制。50元以下(不含50元),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价35%;50元(含50元)至100元(不含100元),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价30%;100元(含100元)至200元(不含200元),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价25%;200元以上(含200元),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价15%。

  “各游览参观点不得通过提高门票价格,大幅度增加职工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通知要求。

  发展改革委要求,游览参观点门票原则上实行一票制,确需单独设置门票的应从严审批。将普通门票和特殊门票或相邻的门票合并成联票的,联票价格应当低于各种门票价格之和。

  “对一些地区门票价格过高、社会反响强烈的,发展改革委将依据价格法第三十条进行干预或建议地方政府纠正。”通知说。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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