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普通高校招生办法敲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3日08:31 南京晨报

  晨报讯 记者昨天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法已经确定。

  报考公安普通高校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左右眼单眼裸视力,理科类专业应在4.9(0.8)以上,文科类专业应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文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考生填报公安院校志愿应填写在提前录取批次栏内。对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要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对考生的耐力、速度等身体素质进行全面检测,并当场公布结果。公安普通高等学校在考生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均合格的基础上,按120%范围调档,择优录取。女生比例不超过15%。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其他高等学校的录取。

  作者:王晶卉/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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