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勾结,盗卖24台电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3日15:11 金羊网-羊城晚报

  货站两内鬼和一外人均获刑

  本报讯记者鲁钇山、通讯员穗法宣、实习生蓝云报道:南方航空公司广州货站一搬运队长和一名业务员利用工作便利,勾结外人合谋盗取托运的24台笔记本电脑,并转手卖得近10万元瓜分。日前,广州中院以职务侵占罪对这三名男子进行二审宣判,三人分别获刑5至3年不等。

  据指控,去年4月5日下午5时许,时任南航公司广州货站搬运队队长的高海涛和发货业务员罗再兴勾结,利用二人负责货站内的货物搬运、审核发货的职务便利,找来朋友王红运开着某物流公司货车到南航机场货运站内,盗得一公司委托南航公司运输的联想笔记本电脑共24台,共价值20万余元。得手后三人找到一小贩将赃物转卖,卖得近10万元后3人私分。

  白云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海涛和罗再兴利用职务便利,勾结外人阿洪侵占公司财物,数额巨大,根据法律规定,三人均已构成了职务侵占罪。对王红运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5000元,罗再兴获刑5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000元。其他案犯也分别获得相应的处罚。

  但王红运和罗再兴的辩护律师都认为,二人在共同犯罪中是从犯,起的是次要作用,王红运案发后还有立功表现,遂提出上诉请求轻判。广州中院经二审审理采纳了其辩护意见,认定二人职务侵占罪名成立,但依法减轻了对两人的量刑。其中王红运获刑5年,罗再兴获刑3年。

  (卓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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