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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代表亲历:公路测速陷阱 害苦几多车主(2)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4日14:54 金羊网-羊城晚报
同种声音
13名代表联合提出建议
罚款一律上缴省财厅 关于规范公路电子测速仪及罚款管理问题,揭阳代表团吴惠松等13名代表昨日提出建议,尽快出台法规,将违法罚款一律上缴省财厅。 吴惠松等省人大代表提出,应尽快以地方法规或行政规章形式制定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监测设备的设置和管理工作规范。 规范公路电子测速仪的设置。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研究,规范公路哪些路况应该设置测速仪,规范各级交警部门拟设置的测速点由省交通总队核准,未经核准不得设立。 规范公路电子测速仪的技术管理。由于测速仪的准确与否涉及司法公正,因此,它的设置和使用须经技术权威部门定期检验,并贴上合格标志方能使用。 规范罚款管理。为防止执法过程和财政运作中的不良行为,规范罚款管理,凡在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上设置电子测速仪、所查获的违法罚款一律上缴省财厅,不列入地方财政收入。 规范对违法车辆的处罚程序和时间。交警部门对测速仪提供的车辆违法信息,应规定在一定时间内告知车主,并在该车档案信息中输入违法行为和事实,经车主认同、接受处理后,有关部门应及时解除。对超过规定时间,有关部门既未告知车主,也未在该车档案信息中输入违法行为和事实的,不得继续追究。 人大代表张育彪建议
清理整顿电子眼数量 针对公路电子眼目前存在的问题,省人大代表张育彪建议:清理、整顿安装、使用“电子眼”的数量,确保“电子眼”不“带病”执法;科学测定限速的依据,制定既有利于确保安全畅道,又有利于车辆人员正常来往的限速标准;切实改变目前哪里违章要到哪里去交款的“劳民伤财”做法,制定出便民、利民的有效管理措施。 上一页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