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员被撞身亡案重审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5日08:24 法制日报

  编者按

  行政执法难,难在执法手段弱;行政执法难,难在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不够默契。不仅如此,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中,也最容易遭到攻击,内蒙古通辽市所发生的案件,是比较典型的。解决行政执法的诸多难题,需要全社会共同探讨。这也是本版关注此案的原因之一。

  本报记者 张亦嵘 本报通讯员 陆琪

  1月24日和2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开庭重新审理超限卡车撞死路政员一案。记者获悉,此案受到当地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2006年7月18日,视点版刊发了《违章闯卡事件爆出路政执法软肋》一文,介绍了内蒙古通辽市路政员齐宝强为了履行职责,治理超限卡车时,被撞身亡一案。

  据记者了解,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于2006年5月14日作出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曹海斌有期徒刑3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齐洪涛、布秋荣经济损失十万余元,通辽市公路管理处七万余元。齐洪涛等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2006年8月11日,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2006年12月7日,通辽市人民检察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此次重审一审由区法院变为中级人民法院。

  一位多年从事路政工作的人士告诉记者:“这一案件暴露出路政执法存在软肋。如果车辆强行闯卡,我们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只能想法让它停下来,规劝其去检测点检测。超限了,我们会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如果没超限,放行。很多时候,路政员看见强行闯卡的车辆很无奈,如果拦截,会有生命危险,如果不拦截,我们就是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没有看护好公路这个国家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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