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万保证金未如期到账 郑州合作建房初战受挫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6日10:00 中国新闻网

  郑州市的几十名市民聚集在一起,探讨合作建房的可行性。中新社发 马健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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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南郑州5位普通市民成立了郑州市个人合作建房筹备组,并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户,接受市民的购地资金。但由于未在限期内筹集到300万元的土地招标保证金,郑州个人合作建房初战受挫。

  成立

  郑州市民李彦忠一家四口挤住在一个六十多平方米的房子里,眼看着两个孩子马上大学毕业了,老两口琢磨着再怎么困难也要给儿子买套房子好娶媳妇。但为了供两个孩子上学,他俩已经花光了所有积蓄。仅依靠着每月做小买卖赚来的不足千元的收入,在房子均价为每平方米2400多元的城市里,他们无论如何也买不起。

  眼看“买房梦”即将破灭,2006年11月,温州传来个人合作建房拿地成功的消息,这极大触动了老李的神经。随后,深圳也传来个人合作建房成功,每平方米房价不到2000元,这给郑州个人合作建房打了一剂强心针。

  在李彦忠看来,目前房价这么高,主要是因为开发商的暴利。而所谓的个人合作建房,就好比一群人AA制吃饭,自己掏自己那份钱,绕过了开发商这个环节,就可以省去开发商的利润等一系列费用,房价能比市场上低约20%左右。

  1月20日,李彦忠参加了一次郑州个人合作建房座谈会。会上,他认识了另外4个和他有同样想法的人。最后,他们决定成立筹备组,牵头来做这件事,参会的30多人也全数支持。

  行动

  经过商讨,当天参会人员达成一致,看中了郑东新区的一块1.7万平方米的土地。据了解,如果建设成16层的住宅,大概可容纳400多户居民。但按照投标程序,无论是个人还是公司,须在2月6日前将300万元的保证金打进指定账户,才能参加招标。

  1月30日,包括老李在内的五人筹备组,以其中一人的身份证在郑州市商业银行开了个普通的个人账户,作为合作建房者的共用账户。即日起,该账户开始接受市民的报名,以每人出资1万元的标准,接受前300名汇款市民筹集的购地资金。

  据郑州市商业银行伊河路支行行长李晓介绍,该个人账户是专用账户,款项专款专用,一人负责开户,一人负责印章,一人负责保管密码,只有三方到齐,再加上两个监督者和媒体的监督,才能动用款项。而且,这300万元土地竞拍保证金只有一个流向,就是郑东新区土地局设立的保证金账户。如果超出这个范围,银行方面将拒绝任何其他要求。

  如果中标,土地拿到后,参与筹资的300名业主将被召集在一起,选举新的成本价建房业主委员会,负责后期的建房、管理等后续环节。同时,这个新的业主委员会,将到民政部门备案,成为正式组织,或者成立公司,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

  但如果土地竞拍失败,郑东新区土地局会把300万保证金退回账户,五人筹备组将委托银行,把保证金退还给300名报名的业主。

  2月1日,在律师的帮助下,五人筹备组自掏腰包在郑东新区购买了标书。据了解,如果中标,类似买标书这样的前期投入,将列入建房的成本。在房子建成后,筹备组将把所有账目清单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的监督。但如果未中,这些费用则由五人筹备组个人承担。

  观点

  郑州市房管局局长王广国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来说,个人和公司都可以建房,但问题是必须按照程序,参加招投标拿地,拿到地后,房管局会依照相关程序为其办理手续。

  同时,河南房产界的资深律师成永也表示,这样做,在法律上没有问题,临时机构暂时负责合作建房的资金,法律没有禁止。同时,也由于缺少明确的法律来提倡合作建房,政府官员均不能明确表态支持市民个人的合作建房行为,这是全国各地合作建房好事多磨的原因。

  五人筹备组成员阎功勋表示,由于没有固定的模式,所有地区的个人合作建房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想真正成功,还需要走很长的路。即便成功了,个人合作建房也只能成为开发商建房的一种补充,绝不会是主流趋势。

  动态

  今天(5日),记者从银行方面获得消息,昨天是汇款的最后期限,由于未筹集到300万元资金,银行已于昨夜开始办理退款手续。

  对于这样的结果,阎功勋表示在意料之中。从1月30日开设账户,到2月4日停止汇款报名,筹资的时间过于仓促。但截至2月2日,该账户上已有170万元的汇款,至少说明市民的热情还是很高。

  “但还有很多事情是我们没有预想到的。在筹资期间,参加合作建房者中就出现了倒号现象。有的人交过1万元后,开始向他人吹嘘说自己要在郑东新区买房子,价格在20万元左右,谁有意,可以出2万元买他的机会。对此,我们5个人事先都没有考虑到。”阎功勋说。

  他说,由于缺乏房地产运作方面的经验,郑州个人合作建房迫切需要有社会威望的重量级人士来担任领袖。据他所知,郑东新区还有一块地要公开对社会出让,他们将进行充分准备,“希望下次可以成功”。

  另据了解,在2月3日刚刚召开的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李伟杰等12名人大代表联名提交议案,建议尽快出台郑州市个人合作建房配套扶持政策。

  该议案认为,个人合作建房在法规政策上没有障碍,而且可以抑制房价上涨,是对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有效补充。建议郑州市尽快出台《郑州市个人合作建房监管条例》,规范引导个人合作建房有序进行;在地块选择上,政府规划部门要给予全面正确的指导;在项目审批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予以优先办理;在建筑施工环节,政府有关部门要推荐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参与。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王晓凡 韩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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