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四项措施推进闽台农业合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6日14:2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福州二月六日电 (记者 陈国明)近年来,福建省检验检疫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采取四项措施推进闽台农业合作加快发展。

  去年来,福建省检验检疫局强化检疫审批、监管机制、监管手段等方面的政策、技术配套服务,支持漳浦、福清、仙游、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和畜牧禽原种场、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等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实验区闽台农业合作项目的建设,扶持高附加值蔬菜、食用菌、花卉、畜牧等特色农业的发展。并认真落实二十二种台湾水果、十一种台湾主要蔬菜品种的检验检疫准入和便利八种台湾水产品输往大陆等惠及台湾同胞的政策措施,服务和促进台湾农产品扩大对大陆销售。

  与此同时,福建省检验检疫局采取措施支持在福州、泉州、漳州、宁德等地建立台湾农产品、水产品集散中心,对进入中心的台湾农产品、水产品,实施“快速审批、日常核销,直通式检验检疫”的监管措施。

  此外,简化了福建输台蔬菜、水产品等产品的注册备案手续,实行特事特办,快速通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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