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放假七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7日07:35 潇湘晨报

  本报长沙讯省政府办公厅2月5日下发关于春节放假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2007年2月18日-24日(即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

  这7天假期中,18日、19日、20日为法定假日,将17日(星期六)、18日(星期天)、25日(星期天)三个公休日分别调至21日(星期三)、22日(星期四)、23日(星期五);24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7日、25日上班。

  通知强调,节假日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守应急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公共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假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组织公款旅游活动,切实搞好廉政建设。记者胡力丰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