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绑架7龄童勒索5万元 为消灭罪证将其灭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7日10:39 中国新闻网

  一名7岁儿童早上上学后,遭遇歹徒绑架,其家人被勒索赎金5万元。昨日(6日),记者从当地公安部门获悉,信阳市、平桥区两级公安机关昼夜奋战十余天,于2月2日成功将绑架杀人犯罪嫌疑人姜明抓获。令人惊愕的是,犯罪嫌疑人竟然是信阳市某中学的体育教师,为了消灭罪证,这名平时面相温和的老师,居然残忍地将人质杀害。

  1月16日10时许,平桥办事处居民刘某到平桥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报案称:其七岁的儿子刘圆圆(化名)于当日7时许在上学途中失踪,一名男子随后打电话称“你儿子在我手中,准备5万元赎人,不准报警,否则将你儿子杀死”。

  接警后,平桥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迅速展开侦破工作。1月17日晚,人质家长刘某在焦急地等待中,手机终于响了,一个短信发过来,内容是:“准备交钱”。专案组立即组织警力在重点路段设卡布控,力争抓获现行,解救人质。当晚8时许,刘某携款到绑架者指定的地点欲交钱赎人。狡猾多疑的嫌疑人一再更换交钱地点。刘某救子心切,未及时向公安机关反馈信息,狡猾的犯罪嫌疑人从刘某手中取得赎金后,乘着夜色逃之夭夭。

  刘某回家,和家人苦苦等待绑架者送还其被绑架儿子的信息。但一连几天,没有绑架者的任何音讯。

  随着案件侦破工作的进展,一个家住平桥区,名叫姜明的居民被查出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迅速行动,对姜明的活动地点及其住处进行秘密布控。2月2日上午,专案民警果断出击,一举将回家途中的姜明成功抓获,并在其家中找到赃款。

  经查,嫌犯姜明28岁,系信阳市某中学的体育教师。经讯问,姜明初步交代了1月16日绑架杀害刘圆圆,勒索钱财,抛尸于彭家湾乡老虎岗山坡下的犯罪经过。目前,姜明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何正权、通讯员曹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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