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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郑筱萸时代的药监体制:新药审批存在漏洞(2)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7日11:26 中国新闻网
“地标”升“国标” 与GMP认证改革并行的是2002年开始的地方标准升为国家标准的整顿工作。由于历史原因,中国药品存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地方标准药品的质量水平参差不齐,而且中成药地方标准品种多、涉及的生产企业也多,达1666家。药监局规定,从2002年12月1日起,大部分上市药品将统一使用国药准字的文号,药品的地方标准将不复存在。 “当时由于每个省都有自己的标准,比如豫卫药、鲁卫药等,国卫药等,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并存,很难管理。在2002年,药监局用一年的时间进行这项工作的整顿,统一为国家标准。目前看来,这项工作是非常重要的。”药监局某官员说。 体制改革的方向完全正确,但是没有相应的监督体系存在,就给了很多人牟取私利的机会。GMP认证和“地标”升“国标”两项工作,体系的漏洞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没有钱,即使合格的企业也拿不到GMP证书,企业为了生存,只能用钱进行交易,而对一些不合格的企业,更是有机可乘。”某医药公司工作人员说。 “‘地标’升‘国标’,上交到省里是每个药品要交1万元,想拿到国家标准,必须上交20万~50万元不等的费用,才能完成这个过程。”知情人告诉记者。“地标”升“国标”的过程中,药监局专门设置了地标办、国典委员会,但是最终的审批权掌握在了郑筱萸曾经的秘书曹文庄的手上。据内部人士透露,单一个吉林省就卖出了1000个批文,还有1600多批文飞向全国各个省市。 齐二药、欣弗事件之后,药监局某官员说:“这些事件不是偶然也不是独立的。”从医药企业的GMP认证,到药品批号的审批上,是各个层面的漏洞导致了悲剧的发生。但齐二药、欣弗事件发生后,卸任的郑筱萸竟然异常坦然:“国家这样大,药品这样多,不可能每个都监管得不出一点问题,出现这样的事件是很正常的。” 新药定义、内审中的漏洞 除了GMP认证和“地标”升“国标”外,新药的审批也存在着极大漏洞。1999年4月22日通过的《新药审批办法》(下称《办法》),第二条中明确指出了新药的定义。 新药指中国未生产过的药品。已生产的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的适应症或制成新的复方制剂,亦按新药管理。关于新药的定义,在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修订)》中,修改为:新药指未在中国上市销售过的药品,将原来的“生产”,改为“上市销售”。新药定义的变化,给企业创造了偷梁换柱的机会。 “美国对新药的定义是一种新的化合物出现,而不是没有上市销售为准。”俞德超告诉记者。以上市与否的定义,导致出现了药监局每年批上万种新药的局面,为一药多名提供了生存的空间。“同等成分的药,加上一点不影响药效的成分,反正到了药监局,只要你申请的药比别人有稍微的不同,就可以按照新药来生产。批号越多,药监局收的钱也越多,不但起不到监督的作用,反而鼓励企业不去创新。”一位医药专家告诉记者。 2000年开始,郑筱萸就对药品审批程序进行了改革,提出药品审评向内审转移这样一个目标。将原先审批药品的固定专家委员会变为专家库,分科分类随机遴选专家参加审评,这种方式对于保证审评的公正、公平起到了促进作用。不过,郑筱萸后来表示,专家库的方式还不是最理想的审评方式,他提出可以执行内审,使得审评人员的位置相对固定,责任明确,不再是审完就走人,出了问题是要追究责任的。 正常药品审批中,药品审评资料送到药品审评中心,再经过6个月时间审评,100%合格后才能到注册处,然后再经过20个工作日的行政审评,才到局长郑筱萸处拿生产批号,这个过程一般需要10个月时间。知情人士表示,一般1年时间能拿到生产批号就已经不错了。 “但是曹文庄在位时,从来不走正常程序,1周之后就可以拿到生产批号,因为他是通过内部组织专家进行内审,只要有钱,企业就能用最短的时间拿到药品生产批号。”某医药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有钱就批得快,没有钱就等吧。不说不合格,也不说缺材料,反正就是这样耗着。”某医药公司的老总这样称道。(诗淇) [上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