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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价令”医不好“看病贵”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7日14:30 新民晚报
◆莫清华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月23日宣布,调整心血管等10类354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其中七成品种下调,平均降幅20%,最大降幅85%,降价金额约70亿元。 从1996年开始,国家计委(发改委的前身),就开始颁发药品“降价令”,至今已是第20次了。降价的效果,在不改变现行的药品流通体制的情况下,几乎可以预见。 公立医院用药,用的是药品招标制。网上交易的药品招标制,本是为了降低采购成本。但实际上没达到这个目的。首先,网上招标有的药价高得离谱。据媒体报道,谷氨酸诺氟沙星注射液,生产成本仅1.18元一支,网上交易价为23.33元一支,翻了十几倍。 其次,网上招标,并没降低药品流通的成本,目前各地药品招标收费项目繁多,有评审费、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进门费、入围费等10数项。在北京,中介机构要求投标企业必须入网,中小企业须交3万元入网费,大企业入网费则达12万元等等。 另外,网上招标,出现了高价药驱逐低价药的趋势。国家规定,医院在购价上加价15%卖给患者,对医院来说当然是越贵的药,医院赚得就越多。所以,类似青霉素、阿莫西林等药效较好、较稳定、又廉价的老牌抗生素类药难以得到医院的青睐,医院转而选用价格高的药代替。廉价药,医院就是有进货,医生因提成少也不愿开。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曾分析药价是如何涨上去的流程图:以某种抗生素为例,出厂价为12元,缴纳增值税16元,经销商要赚10元,医药代表赚10元,维护费20元(即公交费),医生回扣35元,医院要赚差价67元,最后零售价是170元,比出厂价上涨了14倍多。在高价药驱逐低价药的这种趋势下,有媒体发出惊呼,政府再下降价令会使老药消失! 还有,“降价令”能管住厂家变相提价吗?药厂为提高药价,对普通的药品进行“四改”(改变剂型、改变包装、改变规格、改变给药途径),价格便“合理”地被批准涨了。所以,媒体报道换了新包装,药价飞涨15倍,也就不奇怪了。 现行的药品流通体制,使药品价值的增值利益分配出现严重扭曲。不合理的制度,养活了一群既得利益者,这一群既得利益者,又维护了这个制度,而损害的是患者的利益。如果不能有效约束医药服务链层层拔毛的问题,公共医疗投入再加大,老百姓也享受不到多少实惠;“降价令”下了,“看病贵”仍然会“涛声依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