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征多套住房土地使用费没瞄准“靶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7日14:30 新民晚报

  ◆林大手

  今年一季度,建设部将对各地落实住房建设规划、落实调控政策、控制房价涨幅等情况进行检查,有问题要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此消息发布后,在全国引起一片热议,紧接着昨天广东省发布消息,表示要对多套住房者开征土地使用费。

  消息一前一后,有文章认为,广东此举意在回应建设部。一旦新政实施,拥有多套住房的业主就得多交一笔土地使用费。在抑制房价方面,广东省又出新招。但是,此举合理合法吗?是否能真的见效?公众看法似乎并不乐观。

  广东这一措施的出台,表明广东省政府还没有弄清房价上涨的主要原因,而用这种增加收税的方式来打压房价,公众也不会举双手赞同。

  房价高涨的关键原因,是中央地方税权事权分配不合理造成“土地财政”、房地产行业暴利、一些地方政府经营城市思路以及贪污腐败等。正是在房价高涨的情况下,一些手有余钱的消费者,甚至是手里没钱到银行按揭的消费者,才在拥有一套自住房之外,再决定投资房产。就好像乘客搭乘“黑车”(无合法手续的出租车),首先在于黑车市场的存在,而乘客搭乘是次要原因。同样,房价上涨的主要原因不解决,而对消费者打板子,恐怕于事无补。

  此外,这一政策也没有可行性和合理性。拥有多套住房者完全可以利用亲友的名义买房——政策执行起来就会打折扣。再者,对三口之家,一个90平方米的房子足够使用了。但如果对于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来说,消费者买了房子让父母住,难道也必须为此付出代价吗?

  这一政策的不合理还表现在重复收费上。目前,开发商在拿到土地证之前,必须一次性交纳土地出让金,也就是对该土地使用的费用。这部分成本开发商通过房价转移给消费者,也就是说,购房者在买房时已经交过土地使用费了。再征土地使用费,显然就是重复收费。

  那么,谁将是这一政策的受益者呢?国家规定,用地使用费中央地方财政三七分。向拥有多套住房者开征土地使用费,政府将得到最大好处。这就形成一个悖论:一边房价调控不力将问责地方政府,一边却在调整房价的名义下,地方政府受益。

  让房价下降的措施,必须是政府在市场上投放大量的廉价房,叫中低收入者真正买得起房,使房地产市场供求趋于平衡。而其他任何“靶子”都可能是瞄错的,不可行不合理的房控政策,不过为房控政策再添一个笑料,却让老百姓对房价调控越来越失去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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