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煤监局超标购楼挨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8日01:52 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消息 记者昨天从安监总局获悉,因向煤矿借款209万元超标准购置办公业务用房、接受煤矿38万元资助购买小汽车,山西忻州煤矿安监局受到通报批评,并被要求搬出超标办公楼、退还借款和资助款。

  “作为执法部门,无论采取什么方式,向监察对象借钱、索要好处,都是错误的,对违规超标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对有关责任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严肃批评了山西忻州煤矿安监局的做法。

  安监总局在与山西省纪委联合调查后,将对忻州煤矿安监局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同时,对山西煤矿安监局应负的责任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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