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物价局:车票价格不上浮不等于一成不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8日07:51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肖世艳

  2月5日本报刊登了《承诺不涨价 为何今又涨》一文,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了让市民对有关春运公路票价的相关政策有详细了解,2月7日,南宁市物价局就本报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释疑。

  不突破浮动幅度,就不属违规行为

  据介绍,公路客运票价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管理,即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各客运经营企业在浮动幅度内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具体价格。现行各客运企业执行的基准价是自治区物价局、交通厅2002年12月5日印发,2003年3月1日起执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汽车客运运价规则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浮动幅度执行的是2006年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公路客运价格上浮幅度的通知》中规定的“县以上客运班车最高上浮幅度为25%,县以下农村道路按上浮幅度低于25%掌握”。《细则》出台以来,至今未收到客运行业主管部门在春运期间需突破规定上浮幅度的申请,因此,价格主管部门也未就春运公路客运票价制定允许突破上浮幅度的价格政策。

  但为什么春运期间旅客会感到票价比平时高呢?据介绍,主要是因为客运市场竞争激烈,客运经营企业为争夺客源,在平时往往执行优惠票价,有的票价甚至低于基准价,春运期间,随着客流量的增加,客运市场供求关系发生改变,在这种市场格局下,客运企业就充分利用在浮动范围内制定价格的权限,将运价调整至基准价,或最高浮动价。但只要不突破政府规定的浮动幅度,均不属违规行为。

  多项措施保运价稳定

  为减轻旅客负担,特别是农民工等低收入旅客的负担,2007年1月19日,国家发改委、交通部下发了《关于春运期间旅客运输票价不再上浮的通知》,要求各地春运期间不得上浮旅客运输票价。收到文件后,自治区物价局、交通厅于1月22日下发了《关于2007年春运期间旅客运输价格问题的通知》,结合我区的实际,就有关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总的原则是要确保2007年春运期间票价的基本稳定。考虑到文件下发前,有的客运企业已根据客流量情况在权限内调整了票价,因此自治区文件规定,以2007年1月17日各运输企业的实际执行票价为准,实际执行票价已高于规定基准价但未超过最高上浮幅度的班线,应稳定在该日实际执行价水平。实际执行票价低于基准运价的班线,允许执行基准价。我区与区外对开的跨省(区)公路客运班车票价,仍实行与区外对开地对等票价的原则。2月2日,自治区物价局、交通厅又下发了一份《关于2007年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价格问题的补充通知》,要求各地要做好区内班线票价的衔接工作,如果区内市县之间对开班线两地票价不一致时,允许按高一方的票价衔接;农村道路客运路况较差,运营成本高,允许县以下农村道路客运价格在基准价基础上按不超过规定的最高浮动幅度核定。同时要求客运企业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未发现企业有超标准定价行为

  有关文件下发后,南宁市各公路客运企业都能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规定的票价政策,并将经物价部门备案的票价进行公示。至于市民质疑“承诺不涨价,为何今又涨?”,主要是由于旅客对有关的价格政策存在误解,认为既然“不上浮”就应该一成不变。但由于公路客运票价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管理,经营者有一定的定价自主权,客运企业会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在规定权限内调整票价,因此也就会出现不同时期票价不一样的现象,这是正常的。以报纸上提到的南宁到横县峦城、南宁到陆川的车票为例,这两条线的基准运价分别为22元/张、61元/张,平时客运企业执行13元、45元的优惠票价,春运期间将票价上调至基准价,因此价格高于平时,但并未突破文件的规定。

  为规范春运期间公路客运票价,南宁市物价局从1月22日起,与自治区物价局组成了巡查组,对市内各客运站开展了巡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从目前巡查的情况看,尚未发现客运企业有超标准定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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