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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女孩丢下私生女和人结婚 2岁女儿状告母亲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8日10:00 中国新闻网
妈妈丢下私生女和人结婚 法院判决该母亲月付抚育费150元 当年,20岁女孩洪某没有拿结婚证就和大自己20岁的男朋友宋某同居,生下一女儿后,洪某抛下年仅2岁的女儿,和另一男子登记结婚。 2岁的幼儿状告自己的母亲要求其承担抚育责任 据介绍,2002年7月,年近四旬的宋某与年近二十的洪某经人介绍相识,相识后双方都觉得对方不错,在互有好感的情况下未登记结婚即同居生活。2004年1月,洪某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宋某中年得女万分欣喜,全家人也都沉浸在一片幸福之中。然而,草率的同居最终阻止不了性格的差异、观念的冲突、年龄的悬殊所带来的无休止的争吵与纠缠,2005年12月,这对同居生活了3年多的“夫妻”最终分道扬镳,洪某弃女离家,并在2006年与他人登记结婚。 幼小的女儿需要父母细心的呵护,然而,宋某一人无力承担抚育女儿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宋某找到洪某,想让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但洪某认为孩子虽然是自己生的,但她和宋某之间只是同居,她在法律上没有抚养这个非婚生女的义务。双方多次协调,但都以失败告终。无奈之下,2岁的幼儿只得将自己的亲生母亲告上法庭,要求洪某尽抚育义务。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洪某每月给付非婚生女抚育费1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