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窗而入,盗走52部手机 “江洋大盗”一审领刑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8日10:08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遵义“重庆百货”手机柜台里的52部手机不翼而飞。2月6日,记者从红花岗区法院获悉,制造这起特大盗窃案的“江洋大盗”广远波,因犯盗窃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2月27日凌晨3时许,广远波戴着面罩从“重庆百货”遵义商场二楼窗户翻窗进入“重庆百货”,趁值班人员不备之机,用起子将手机专卖柜的门锁撬开后,盗走该商场手机52部,金黔卡4张等财物,共计价值9万余元。

  据了解,广远波曾因犯贩卖毒品、抢夺被判处有期徒刑。红花岗区法院鉴于广远波盗窃数额特别巨大,以及在刑满释放后5年内再次犯罪,故依法予以重处,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处罚金2万元。作者:吴永芳 陈晓伟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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