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设“禁停牌”,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9日03:24 舜网-济南时报

  昨天上午,在轻骑路中段一家酒店门口“禁止泊车”警示牌前,市民张先生因停车问题与酒店工作人员发生纠纷,他的夏利轿车被掀翻。记者采访了解到,不少沿街业户路边摆上“禁止泊车”的牌子,将马路变成自家的地盘。对此交警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在路边设置“禁停牌”,私自“圈地”占道禁止他人停车属于违法行为。

  夏利轿车被掀翻

  上午11点左右,记者赶到轻骑路事发地点时,张先生的夏利轿车已被“扶正”,一扇车窗玻璃破裂,救援车准备将其拖走。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本是开车到附近办事,把车停在了路边。然而他刚下车,酒店里就走出两个人冲他喊:“没看见路边‘禁止泊车’的牌子啊?另找个地方停车!”张先生反问:“这马路是你家的吗?”双方接着发生争执。不一会儿,店内出来十几个小伙子,在张先生的抗议声中将他的车掀翻。张先生急忙报警,经民警协调,双方最终和解。该酒店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称,他们将为张先生承担车辆的检查与维修费用,并赔偿他相关损失。

  “禁止泊车”牌频现街头

  接受采访时,张先生一再感慨:“在市区停车太难了,尤其是在繁华地段停车更难。除了车多路挤外,路边业户设的‘禁止泊车’标志也让人头痛。”

  昨天,记者走访了经七路、泺源大街、经一路等路段,发现不少沿街业户的门前都摆着“禁止泊车”的牌子。

  记者了解到,在一些路段,交管部门允许车辆停放在路两侧较为宽阔的辅道上,这样既可以缓解停车难的问题,也不影响交通安全。但记者发现,即便在这样的路段,沿路还是有业户“圈地”,私设“禁停牌”或用彩带隔离出大片空位,禁止他人停车。

  在经一路中段,一家商店门前摆了3个“禁止泊车”的牌子,每当有车辆在此稍作停留时,店内工作人员就会出来制止。

  “圈地”惹众怨

  在燕子山路南段,一家酒店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他们之所以在门前道路上设置“禁停牌”,是为了给顾客保留车位,如果让别人的车停在门前道路上,前来消费的顾客就可能因找不到停车位而到别处去了。

  就此现象,市民王先生颇为不满。他认为:“马路是用纳税人的钱修起来的,每位公民都有权使用,路边商家‘圈地’占道,无疑侵害了公众的利益。”

  市民胡女士则说,她临时停车都会选择在交管部门划线允许的范围,可是每次看到这些好端端的道路停车位被部分业户私设禁停标志,心里就很窝火。她说:“本来市区内停车就很麻烦,却又冒出这么多私设的禁停区域,这些人真是太自私了。”

  交警:私设禁停标志违法

  昨天下午,济南市交警支队交通处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称,按目前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撤销道路停车位,或者设置障碍影响机动车在道路停车位内停车。

  据了解,我市交警部门也曾对市区内道路两侧私设的禁停标志进行过清理,对私设禁停标志的商家业户给予规劝和警告,但仍有一些业户为一己私利而不遵守法律规定。交警称,市民若遇到路边私设“禁停牌”的情况,可直接向交管部门举报。

  (记者 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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