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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2月09日06:46 大洋网-广州日报
穗工商管公告20073号 2006年10月19日,我局作出穗工商管处字200646号和穗工商管处字200645号行政处罚决定,撤销广州市龙发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市龙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10月24日我局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上述二公司拒不缴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特此公告广州市龙发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龙发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作废。 二○○七年二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