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没有贪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0日04:48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新华社北京2月9日电 台北消息:中国国民党廉能委员会已认定中国国民党主席马英九在“特别费”案中没有贪污侵占行为。

  调查报告认定,马英九并无贪污侵占行为。他在8年市长任期内公益捐款6800余万元(新台币,下同),已超过其1500多万元的“特别费”总数。目前,马英九“特别费”案仍在侦查中,仅有前台北市府秘书余文因涉嫌伪造文书遭列被告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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