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钱送物不如送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0日08:14 法制日报

  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大马乡靳庄村是远近有名的花木种植大村,全村95%的青壮年男性从事花木种植、经纪和营销活动,过去由于不懂法律,很多花木购销合同都是靠“哥儿们”义气促成的口头协议,这让很多花木经纪人和种树农户之间产生了不少纠纷。

  2006年,该村被当地党委、政府确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许昌市司法局作为帮抚责任单位,高度重视该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帮抚工作。他们经过调查摸底,发现了上述制约该村新农村建设问题的症结后,一改过去帮抚工作送钱、给物的传统做法,而是从局机关中层干部中选调素质高、作风硬、懂政策,尤其是懂法律的同志亲自担任该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深入村民家中和田间地头,把农民群众渴望了解掌握的涉及“三农”问题的法律法规教授给村民。同时,该局充分发挥自身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等职能优势,无偿为该村建起了固定的法制宣传栏,录制了涉及“三农”问题和农民维权方面知识的法制宣传磁带,借助该村广播站,利用茶余饭后的时间进行广播宣传,每季度还定期组织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到该村进行法律服务,并无偿给该村村民送去了《农村干部普法小常识》、《进城务工人员法律知识问答》等法律书籍、普法小册子1000余本。村民们说:“市司法局送俺们法律知识,让俺们做生意时少吃了好些亏,这比送点钱、给点东西要珍贵得多……”

  刘建中 寇书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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