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人士北京购房先"培训" 高档楼盘称影响不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0日10:55 中国新闻网

  有意向在京购房的外籍人士大多符合购房的限制条件。中新社发 吴芒子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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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意向在京购房的外籍人士大多符合购房的限制条件

  北京市自7月21日开始暂停的境外人士购房手续尚未完全恢复。这是昨天记者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以及多家开发商、境外购房人士采访后得到的情况。不少开发商以及境外人士表示,北京境外人士购房手续完全恢复将在本周北京市中介协会举办的“外资准入和管理相关政策研讨会”后,因为他们拟参加该研讨会,听取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讲解各项政策,此后才有可能开始办理相关手续。

  北京出入境管理局开出首份“居留证明”

  在采访中,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是被开发商、境外购房人称为2月2日北京市建委等五大部门联合发文出台《关于规范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商品房的通知》后反应最快的一个。

  根据该文件的要求,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因生活需要可以购买一套商品住宅,购房前需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事实上,2月2日上午该文件在市建委的交易网上公开后,下午位于小街桥的出入境管理局二楼已经有专门设立的咨询台开始工作,关于如何办理《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的印刷材料也已经同时摆在了咨询台上。而据出入境管理局的有关人士介绍,当天下午,第一个《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就在咨询现场办理完毕。

  尽管包括港澳台等在内的境外人士已经踊跃去出入境管理局办理购房的必须手续之一《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但记者在昨天的采访中了解到,在市建委市场处以及各区县房产交易部门,办理境外人士购房手续的开发商和购房人并不是很踊跃,原因不一。昨天下午去市建委交易处办理两户境外人士购房手续的东部某开发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很多手续,我们和市场处窗口接件工作人员也都不是很清楚。”新城国际一位境外客户则告诉记者:“不想作为第一批,先看看人家怎么办的再说。”

  多位开发商以及境外购房机构和个人在昨天的采访中都提到了一个重要的信息——要参加完培训后再去办手续。据了解,他们所说的培训就是本周举行的“外资准入和管理相关政策研讨会”,该会议明确通知“将邀请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讲解各项政策”。

  多家高档楼盘称限外细则“影响不大”

  在昨天的采访中,经过了5天的消化,银泰中心、新城国际、昆仑花园等多家外籍人士购买较集中的高档楼盘有关负责人表示:“限外细则虽然多了很多限制,但没有想象中的严格,影响不会很大,该买的境外人士还是会买的。”而他们之所以信心十足是因为已经了解到:一半意向个人客户都已经表示他们都有居住证或者工作证。

  “对我们而言,这个细则最难的不是购房条件,而是规定不能出租、转让。这意味着我们买了房后必须自用。”在多家高档楼盘的销售中心,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港澳台人士或者外籍人士表示。限外细则限定的“购房门槛拦不住我们,因为如果没有和北京的关系,谁也不会因为北京房价目前比香港等地便宜而花上几百万买房,就像您不会现在去越南买房一样,或多或少都会有生意或者别的原因。”但他们同时表示:“这也不算什么,在北京等地买房,长期持有也许更合算。”同时,据他们透露,现在部分没有居住证或者就业证没有办法通过办理《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购房的外籍人士已经有人开始打算通过注册机构的办法购房。

  业内预计投资型购买会转向注册新机构

  根据北京此次出台的限外细则,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在北京购买非自用商品房的,应当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对此,业内人士预计,“注册新机构、公司”或将成为今后境外机构或者个人投资北京高档楼盘的新手法。

  根据新规定,境外机构、境外个人购买非自用商品房进行出租、出售等经营或将原自用、自住商品房进行经营活动的,应当遵循商业存在的原则,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而估计到今后将有人会通过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方式购买非自用商品房,业内人士预测,由此高端楼盘的整体销售以及房价上涨速度会减慢。(余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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