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烟花登机 老外被罚500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1日01:03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郝涛)昨日,记者从首都机场公安分局获悉,一名越南籍旅客携带300根烟花被全部没收,警方对其处以500元罚款。

  1月9日下午2时30分左右,机场航站区派出所国际安检警务岗向指挥中心反映,一名越南籍旅客欲乘北京至河内的VN901航班,在其随身手提行李中装有烟花50包,共300根。

  民警介绍说,该旅客随身手提行李中装有一个没有拆去纸质包装的不锈钢保温壶,烟花就见缝插针紧密地塞在不锈钢保温壶与包装盒之间的空隙里。

  据了解,该旅客裴某,40岁,越南籍,常年在俄罗斯做服装贸易方面的生意,随身行李中的烟花是其在俄罗斯购买后乘坐火车带到北京的,此次乘机是准备回国过春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相关规定,因其非法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坐航空器,对其罚款500元人民币,烟花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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