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网络审理警示民事诉讼立法方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1日20:00 光明网
王继学

  1月4日,福建省沙县法院利用QQ网络审理了一起跨国婚姻纠纷案。网络开庭是一个新的审判方式,在国内尚属首创。网上开庭是庭审的一种特殊模式,不是对传统庭审模式的冲击,而是补充。但网络开庭在交换证据和确认签字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难题。(民主与法制时报)

  不可否认,在当今社会,打官司是个很累的活儿。在许多民事纠纷中,当事人双方宁愿付诸拳脚去武力解决,也不愿提起诉讼;在一些大大小小的利益冲突中,更是宁可选择放弃也不去诉之法律解决;这里有传统的“屈死不告状”的思想意识在作怪,更重要是人们面对高额的诉讼成本望而却步。1月5日,当肖扬在第七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指出,人民法院要坚持司法效率,注重实现诉讼效益最大化,最大可能地减少当事人的讼累的时候,笔者深信,这“讼累”的危害性已经到了不可低估的地步。

  然而,当QQ网络审理以它不可置疑的快速高效的断案方式,方便低廉的诉讼成本进入人们视线的时候,人们是否能够容忍司法这台被设计在准确程序里运行的精密机器,为减少“讼累”,发出一些使社会更加和谐的“杂音”呢?笔者注意到,QQ网络审理自从它诞生的第一天起,对它争议就一直存在。在福建省的法院系统中网络开庭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但此前在对外宣传上一致采取了谨慎低调的态度。

  不错,QQ法庭的出现,在体现司法为民的价值取向的同时,也于保持程序的正当性存在着巨大的价值冲突。这里,不仅存在案件当事人的身份认证以及签字确认的问题,就连在身在异国他乡的当事人通过网络传输出现在法庭的视频图象,是对席审理、还是缺席审理都难以用现实诉讼制度进行确定。然而,一个不争的事实是,QQ法庭提高了诉讼效率。在高桥法庭,原来需要至少半年以上结案的,通过网络开庭审理,半个月以内就可结案了。不仅如此,QQ法庭还大幅度减少了诉讼成本。QQ网上审理跨国离婚案,对远在秘鲁共和国首都利马市的原告李新雨来说,不仅节约了往返的时间,免遭长途跋涉的辛苦,还可以减少一笔不菲的旅途开支。QQ法庭的出现,同时也使当地公告案件明显减少,使当事人诉讼成本和法庭审理费用出现“双赢博弈”的可能。

  纵观现代法治,无论是美国还是其他西方国家,对“正当程序”的选择也并没有换来社会秩序和社会综合效益的根本好转,相反却带来了严重的案件积压和犯罪率的上升。而鉴于我国当前国情,在主观上要以现代法治为基本目标,而司法制度的设计上又要适应国情。比如,刑事诉讼强调全国一体遵行,以法的安全价值和正义价值为主要追求目标;而民事诉讼则要强化基层法院的简易诉讼程序,也可以常见民间纠纷的案件类型来设计特定的诉讼程序等等。同时,司法制度设计要有适度的超前性,要重视制度的导向作用。比如,QQ法庭这种社会进步和科学发展带来的产物,既然能使正义价值和效率价值之间取得衡平,既然能最大可能地减少当事人的讼累,既然能最低成本地实现司法公正,那么,我们因何不使得QQ法庭在立法上,让其名正言顺地进入“正当程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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