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省级执法力量消灭非法证券萌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2日08:25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2月11日讯 记者周芬棉 非法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等涉众型违法犯罪活动频繁出现,屡打不绝,部分地区还有蔓延趋势。中国证监会于近日召开证券监管系统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会议。各证监局有关负责人,公安部、工商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达成共识,要紧紧依靠省级政府,整合执法力量,在省级政府领导下建立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加强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情报交流,将各种非法证券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

  据了解,非法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等涉众型违法犯罪活动蔓延快、仿效性强、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强,投资者多为退休人员、下岗职工,是这种犯罪活动的主要特征,而且严重破坏了金融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根据2006年12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99号)要求,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在会上提出:要积极推动省级政府出台贯彻国办99号文的实施意见;要推动省级政府建立打击非法证券活动领导体制和相关工作机制;要推动地方政府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加大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声势;要开展对未上市股份公司和中介机构的宣传教育,开展必要的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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