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部分进口产品享受的超国民待遇不是限制进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2日17:30 中国新闻网

  

取消部分进口产品享受的超国民待遇不是限制进口

  中国政府决定,对于那些中国已具备相当的生产能力且技术水平已基本满足需求的设备,将停止执行进口免税政策,与此同时,将给国内生产同类重大装备的企业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实行返税政策。中新社发 吴芒子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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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2月12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国务院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对于那些中国已具备相当的生产能力且技术水平已基本满足需求的设备,将停止执行进口免税政策,与此同时,将给国内生产同类重大装备的企业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实行返税政策。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表示,此举并不是要限制先进设备的进口。

  2006年,中国创下1774.7亿美元贸易顺差新高,国内外对中国有关进出口贸易的政策较为关注。现在出台振兴国内装备制造业的进口税收政策,对扩大进口、促进贸易平衡将产生影响。

  朱志刚认为,这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问题,应当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看。首先,应当认识到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我国确定的长期发展战略,鼓励国内企业自主创新,为其创造一个公平税负的竞争环境正当其时。其次,取消部分国内已能生产的进口设备的免税,并不是要限制先进设备的进口,实际上只是取消了部分进口产品享受的超国民待遇,使中国生产的同类产品能够有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这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虽然进口整机的免税减少,可能会导致一部分整机进口量下降,但整机实现国内批量生产以后,销售价格会明显下降,国内需求自然也会随之增加,相应的零部件及原材料的进口需求也会随之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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