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租“情人”过节悠着点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2日20:00 光明网
陆志坚

  尽管一年一度的情人节未到,可玫瑰花、巧克力这些情人节必备的礼物早在半个月前就掀起了预订高峰。与这些浪漫消费相比,一种另类的情人节“消费信息”却显得有些扎眼。“情人节单身男人出租,陪聊天30元/小时,陪看电影20元/小时,陪去聚会30/小时……”这是一个网上论坛近日出现的帖子,不仅跟帖者众多,而且有相当多的人对这种“租赁业务”表现出兴趣。(2月7日中新网)

  情人节来了,孤单单的,租个陌生的“情人”一起牵牵手、聊聊天,抑或是坐在温馨的餐馆里品尝着浪漫的情人晚餐,看似别有一番情趣。其实,“强扭的瓜不甜”,一对陌生的“情人”凑合在一起,除了尴尬之外便是心灵上的戒备,不但别扭,也很泛味。

  值得注意的是,“出租情人”的信息披露后,不少网友跟帖表示愿意接受这样的“服务”。有人说:“眼看着周围一对对恋人擦身而过,心里不好受,能租个人来陪也挺好,最起码能有人共同体验情人节的浪漫氛围。”也有人表示:“只想找个人以恋人的身份过这个浪漫的节日,不会有其他‘过分’的要求。”从留言者的情况看:女性想租“男朋友”的比例高于男性。

  其实,不管是租者还是被租者,打着“情人”的招牌进行出租和租赁,不外乎就是一种商业交易的过程。租者或许一时能产生浪漫无比的感觉,可冷丁想起自己的“情人”不过是“租”来的,那种“幸福”、“快乐”之后更是难言的孤寂,不但亵渎了自己的感情,而且是在愚弄和作践自己的感情。

  高级婚姻家庭指导师、心理学专家梁朝晖对此表示,从情人节的由来而言,这是一个男女青年渴望幸福婚姻和美好生活的节日,如果没有“情”,而是演变成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甚至“租”个人来过情人节,那就完全歪曲了这个节日的意义。再前卫、再时尚,也不应该把感情当成一种游戏,把感情当成一种商品出卖,荒唐至极。

  而且,“出租情人”是否会导致“色情服务”或上当受骗很值得担忧。一个青春焕发的女性租着素不相识的男人过着“情人节”,会不会让某些心术不正者趁机劫财劫色?这并非胡思乱想。特别是一些“出租者”直截了当地提出可以进行身体上的接触或过夜,显然就是色情服务,属违法行为。

  租“情人”过节,还是悠着点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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