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有关渠道”是一种什么渠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2日20:00 光明网
李忠卿

  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悬赏5万元缉拿的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胡星在广州落网?有关渠道传,6日中午时分,胡星在广州被警方拿下,但随后记者先后向广东省公安厅、广州市公安局等多部门求证,尚未得到肯定答复。(见2月8日《现代快报》)

  身居交通厅副厅长要职的胡星究竟有没有落网,读者一头雾水,一方面记者从“有关渠道”获得消息,且传说的有鼻子有眼,另一方面警方又不置可否,就连记者也探听不到虚实。如此报道让读者犯了难,是相信“有关渠道”,还是来自公安部门的声音?真不知媒体发这篇表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新闻是啥用意,到底能给读者带来多少新鲜的东西?

  我们知道,新闻的基本要素就是真实,当一条真假难辨的新闻出现时,那种感觉无异于吃下了一只苍蝇。就这条新闻来说,我觉得不必要忌讳什么,为了给读者一个信服的答案,不妨将“有关渠道”交代清楚,是坊间传说还是高层人士透露?是有人报料还是暗中察访?作为媒体,必须对新闻的真实性负责,还必须对读者负责。在大喊提高行政透明度,满足公众知情权的今天,一句从“有关渠道”获得消息,说起来轻松,但由此产生的后果非常可怕,媒体带头“传言”,许多人会紧随其后,茶余饭后竞相谈论、揣测,继而衍生出多个不同的版本。难怪当今各种谣传大行其道、长盛不衰呢。

  值得忧虑的是,胡星是否被警方拿下,并非无关痛痒、无关大碍。我们注意到,胡星获罪与其违规操作房地产项目有关,而昆明市已有多名与此案有关的干部被双规。你瞧,那么多人被胡星牵扯进去,如果其仍然在逃,想必不利于警方办案,因为某些被双规的干部很可能心存侥幸,拒不交代问题。在胡星究竟有没有落网问题上,公众需要警方一个明确的答复,用道听途说、“尚未证实”的方式加以报道,无疑给小道消息提供了市场,不客气地说,是一种忽悠、愚弄读者行为。新闻不是玩猜谜游戏,从“有关渠道”获得的消息最好还是少报、不报为好,免得降低了媒体的品位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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