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院:对社保资金案和周正毅案不能破格轻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2日22:46 中国新闻网

  图为上海农凯集团原董事长周正毅。中新社发 IC/CNSPHOTO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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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二月十二日电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十二日表示,二00七年上海法院工作的一大重点是启动刑事专案审判工作机制,依法精心审理社保资金案及周正毅案。

  上海高院表示,上海社保资金犯罪案件和周正毅及农凯集团所涉嫌的犯罪案件受到社会普遍关注,理应依法精心审理。

  对这些案件的审判要从严把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提出职务犯罪定罪界限和量刑尺度的指导意见,做到准确定罪量刑,同罪同罚,不能贫富有区别、职级有影响,不能“破格轻判”,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加大反腐力度,要明确适用缓刑的条件,依法限制对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适用缓刑以及非监禁刑。

  据悉,根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的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上海高院确定了需要依法严惩的四类犯罪,其中就有一类是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法院认为,这些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是中国刑法惩治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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