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费,又一个权力利益化的范本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3日00:47 红网

  江西九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钢材经营户按每个店每年5000元的标准交纳“技术服务费”,这“技术服务费”被店主形象地称为“保护费”,质监局收了“保护费”就不执法,如果店主不交这个钱,以后会有很多麻烦(2月12日《中国青年报》)。

  交还是不交,对于很多店主来说是一个问题。交吧,每年5000元不是个小数目,对那些生意差强人意的店主来说,确实负担不起。不交吧,质量技术监督局有人说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如果我们三天两头去大家的店里检查,你们也开不成店”。很多店主迫于无奈还是交了,因为交了钱益处也不小,“只要交了钱,质监局便不再监管,不合格的钢材就能大大方方地销售,这是大家心照不宣的秘密。”

  这样的事例在我们生活中经常会遇到。我认识一个老板,只是开一个小饭馆,他说工商、税务、消防、防疫、卫生、城管等等每个“神仙”都要“打点”一番,才能开门迎客。有的部门还要长期“进贡”,有的部门需要经常“请来坐一坐”,说白了就是交纳“保护费”,才能免遭“搔扰”,否则,连这么一个小店子也是生存不下去的。

  卖钢材的店主,遇到的不过是另一些“神仙”罢了。有趣的是,一个政府部门竟然与店主签定协议,将收取“保护费”协议化,并且“存在已经不是第一年了”。可是那些劣质钢材却正不知流到哪里去害人。政府某部门肥了自己的腰包,一些不知情的人可能正在承受这种牟利的恶果。

  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职责是查处、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现在因为收了“保护费”,却坐视他人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用自己的监管权力换取丰厚的“保护费”,是典型的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政府的公共权力被具有私利的主体所分解,而这个主体恰恰是政府的一部分。

  民众之所以需要政府,是因为民众需要一个公共管理机构来形成公共秩序和提供公共产品。也就是说,政府本身不应该存在特殊的私利,但是政府权力的具体执行者,在维护公共秩序和提供公共产品时,置公共利益于不顾,以权力换取私利,形成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权力利益化,引起的公众不满,最后都得由政府兜着,政府的脸越描越黑,将会付出更多的形象、政治、道义上的代价,其危害是可想而知的。

  实际上,部门权力利益化的群体绝非小团体,我们在很多公共管理的领域里都可以看到实例和身影。他们同样是一群特殊利益集团,而且是极其容易获利的利益集团,其获利的基础就是国家权力。正因为涉及国家权力,所以是政治的毒瘤,社会和谐的拌脚石。有些部门在谋取部门利益时,可能只是打点擦边球。像九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这样将收“保护费”协议化,只能说有些政府部门为了金钱已经到了明目张胆、无孔不入的地步。

  当政府部门的职能从提供公共服务变成公共掠夺,其实是权力的异化和匪化,说明部门的权力监控失灵。于是问题又回到了老问题上,即权力的内部监督或自我监督往往难以见效,必须通过公众对权力进行有效制约。令人遗憾的是,这种监督机制仍然是一个遥远梦想,当然也就是一个深刻的问题。因此,我们尽可以相信,九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这个范本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稿源:红网 作者:廖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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