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人大代表挑刺是“技术”而不是“艺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3日06:00 光明网
邓海建

  “检察院为何'要向政府汇报'”、“审时度势,审什么时?度什么势?”……昨日上午是人大会议审议两院报告的最后一天,佛山代表团的小会议厅中气氛热烈,几位有备而来的代表在报告中挑出不少“刺”。虽然没有政协委员“开炮”的火药味,但在场的两位检察院、法院的工作人员还是有些脸红,并认真向代表们作出他们的解释。(2月8日《南方都市报》)

  两会期间,相对于温婉宏大的报告叙事,更令老百姓新鲜和感动的莫不是代表和委员们敢于、精于“拍板挑刺”。逻辑上说,“挑刺”是一件好事,起码彰现着我们人大代表的独立思考和民声代言意识,但,在各地两会风起云涌的“挑刺花絮”里,当“挑刺”被当作一种职责常态来应景般贩卖,怕是难逃作秀的嫌疑,搞不好成了自己弄的一个冷笑话而已。我国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人大基础上产生,当然要对人大负责;此外,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是领导关系,的确只需要向人大和上级检察院负责即可,但结合这份报告后面语境--“解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困难”,谦称为“向政府汇报工作”不仅不算谬误,更是地方检察院在“层级隶属”和“生存附属”困境上的真实反映。至于检察院报告中一个“审时度势”的词语如果也需要“挑刺”的话,那么,也许政府工作报告中处处都可能是语病、是逻辑病。那么,“法”到底与“情势”(国情、伦理情、道德情等)有无干系?我们不妨随便温习一句法律名言--“在民法慈母般的眼中,每一个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审什么时?度什么势?挑刺挑到这个份上,我以为“在场的两位检察院、法院的工作人员还是有些脸红”可能不是因为自己、或也不是因为这个报告。

  在渐成风气的“

人大代表挑刺”这个光彩夺人的命题上,有三重话语需要我们厘清:一是如果说政协委员们“民主监督”的身份归置更适合“挑刺”的话,人大代表的职责所在怕更应着眼于“建构”、而不能一味热中“解构”。气势汹汹的诘问虽有力但未必有现实意义,倒不是说人大代表不应对报告质疑,而应该是一种理性的质疑、建设性的质疑,而不是问到人家脸红就取得了最终胜利。人民,是冀望代表们代表自己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的,就算是代表人民来开“辩论会”也得以“民生疾苦”为价值旨归。二是人大代表的“挑刺”的对象到底是报告中的字眼还是职能部门的实际工作?这个问题很复杂,玩文字游戏或逻辑游戏是省时省力,又似乎还很得人气,但若真正要对职能部门的工作“挑刺”,没有调查没有分析没有脚踏实地的辛苦哪还有发言的底气呢?从某种意义上说,来自各行各业代表的“挑刺”日益趋同日益宏观日益抽象,这应该不是一个好现象。第三,“挑刺”之后或之前,我们的代表还提交了多少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提案?或者在提案递交后,有没有以“挑刺”的精神来关注其落实的情况?

  “挑刺”也是一种监督,是一种“和而不同”的话语表达,应该说,它也是中国民主建设进程中一枚可喜的音符。但,人大代表的“挑刺”应该是一门“技术”--是建立在民主、科学、实践、审辨基础上的“技术活”--而不是游历在公众视野的粉饰或裁量后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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