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个省市确定投入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3日08:15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2月12日讯 记者郭晓宇 “已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明确了地方政府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标准。其中上海市最高,按服务人口年人均最低补助30元。”这是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今天在此间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披露的信息。

  毛群安介绍说,目前各地按服务人口年人均最低补助标准(不包括中央财政补助)为:北京市25元,福建省15元,天津市、江苏省、陕西省10元,海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6元,湖南省、吉林省4元,青海省3元等。所需经费主要由省、市、区三级政府分别承担。

  毛群安介绍,北京市东城区通过收支两条线改革,居民用药价格比医院降低了19%,单处方平均费用80.2元,与改革前的158.8元相比,降低了49.5%。上海市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总额预付,经社区转诊的病人在大医院结算费用时享受一定比例的减免,引导参保职工小病进社区。上海市长宁区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次均门诊费用下降了24%,居民就诊量增加26%。

  毛群安表示,卫生部等部门将继续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力度,落实经费保障措施,加强对中西部地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深入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改革试点,保证公益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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