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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出现怪事:售票窗口卖火车票竟收“送票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3日14:45 中国新闻网
12日下午,记者在我国边境城市黑龙江省黑河市目睹了一件怪事:到黑河铁路预售票处售票窗口买火车票的旅客,每张火车票竟被莫名其妙地额外收取了5元“送票费”,许多旅客对此表示不满和气愤。 一位姓汤的男子骑着三轮车到位于黑河市官渡路77号的该售票窗口买了两张火车票,被收了10元“送票费”。这位男子非常气愤地把两张“送票费”收据扔在地上。他对记者说:“长时间以来,这个售票处就收送票费,也没有人管管。现在全国铁路春运都不涨价,可不知这个地方铁路根据啥收的钱。” 两位俄罗斯的女子在这个售票处的窗口买了两张火车票,也被额外收取了10元“送票费”。这两位女子对望了一眼,摊开双手表示不解。随后记者与一位同行买了两张黑河至哈尔滨的火车票,同样被收取了10元钱“送票费”。到窗口买票为啥要收“送票费”呢? 一位女售票员向记者解释:凡是在这个地方买的票,都得收“送票费”。之所以叫“送票费”,是火车站把车票送到这个预售票处的费用。她说,这是上面允许的。 记者随后采访了这个售票处的上级部门——黑河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客户服务处处长陈英武说,这个预售票处不同于其它中介性质的售票处,它是黑河火车站的一个售票窗口,隶属于黑河铁路集团,是黑河火车站服务的延伸,为了便民而设立的。陈给记者找了一份“国家有关部门允许收费的规定”。记者发现,这个有关“允许收费的规定”竟然是原国家计委严格规定不准违规收取送票费的通知:“凡送到最终订票单位的车票,送票费每张不得超过5元;送到车站3公里以外的集中取票点的车票,每张不得超过3元。” 在记者的追问下,陈不得不承认:那个预售票点收取5元送票费是“违规的”。(程子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