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为权力干预制造“道德借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3日15:06 中国新闻网

  每次提到执法经济和权力收保护费时,我们都会把责任全部归到权力缺乏约束这个层次上,有没有想过那些所谓权力腐败的受害者,他们身上干不干净,是不是洁身自好呢?很多时候正是他们一些缺乏行业自律的集体陋习为权力干预提供了干预的借口。

  又一起质监局强收“保护费”事件!九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召集该县的钢材经营户开了个会,会议内容很简单,就是让大家交纳所谓的“技术服务费”。很多经营户当场表示负担不起,质量技术监督局有人说,“如果我们三天两头去大家的店里检查,你们也开不成店”。(2月12日《中国青年报》)

  ———交钱,就不执法;不交,就加强“监管”,“技术服务费”实质就是赤裸裸的保护费。所以说“又”,因为许多地方都出现过公共部门强收保护费的事件。

  看到质监局收保护费,首先愤怒于权力的“黑社会化”,本是监管商品质量保障公众利益的公共部门,竟以“三天两头去店里检查”要挟商户交保护费,这与踢商户场子强收保护费的黑社会小混混何异?近年来,随着执法经济的公开化,越来越多的公权力带上了这种黑社会色彩,从安徽灵璧强罚司机的交警食物链,到湖南桃源工商局发红头文件向商户强收保护费,再到江西上栗警方在高速公路上的疯狂罚款,权力的黑化愈演愈烈。

  质监局向钢材经营户收保护费,应该说钢材经营户是处于弱势地位,应得到公众的同情———可说实话,在诅咒权力黑化的同时,对那些受害商户一点都同情不起来。且看报道中这一段:吴金水(一被迫交保护费的钢材经营户)告诉记者,大多数经营户都会销售一些质量不合格的钢材,当地质监部门正是抓住了这一点,才有了所谓的“技术服务费”。交了技术服务费,就能堂而皇之卖质量差的钢材。

  质监局滥用执法权像黑社会无赖小混混那样要挟商户当然非常可恶,但质监局为什么毫无忌惮地盯向了钢材经营户呢?失控的权力下没有幸存者固然正确,但“大多数经营户都会销售一些质量不合格的钢材”应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正由于钢材经营者有“销售一些质量不合格钢材”这个行业潜规则,有欺诈消费者的行业陋习,有“集体违法”这个把柄,权力才会盯上他们。因为质监局知道查他们准能查出质量问题来,知道他们卖质次钢材所赚的钱远高于一点保护费,知道他们即使吃了保护费的亏也不敢维权,所以收保护费的罪恶之手就伸向了他们。钢材经营户实际不是保护费最大的受害者,因为他们可以通过非法销售质次钢材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消费者才是食物链上最终的受害者;质监局与钢材经营户在保护费上实际并非施害与受害关系,而是一种共谋关系。

  审视许多执法经济和权力黑化非常严重的领域,如工商局对商户,交警对高速公路司机,一个巴掌拍不响,没有单纯的施害和受害者,都存在着这种共谋关系。因为司机非法运载和超载成为一种行业陋习,交警抓住了这个把柄进行乱收费乱罚款;因为商户缺乏严格守法、合法经营、诚信做生意的行业惯例,所以工商部门抓住了这个把柄,毫无忌惮地对其进行敲诈,“受害者”因为自身有污点,所以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想到一个问题,每次提到执法经济和权力收保护费时,我们都会把责任全部归到权力缺乏约束这个层次上,有没有想过那些所谓权力腐败的受害者,他们身上干不干净,是不是洁身自好呢?很多时候正是他们一些缺乏行业自律的集体陋习为权力干预提供了借口。如果钢材经营户销售不合格的钢材的行业陋习,就不会被权力盯上,即使被盯上,行业也能够理直气壮地联合起来以法律为武器进行维权,以理性健康的行业自治驱逐权力的干预。在权力缺乏监督的总体语境下,社会固然是权力干预的被动受害者,但不能因为权力可恶我们就可以做违法的事情,在谴责权力之前我们应先洁身自好,严格遵守法律,不要为权力干预制造道德借口,那样的话,面对权力伸出罪恶之手时,我们才能理直气壮大声说“不”,以严格的道德自律消解权力任何干预的道德借口。(作者: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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