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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宽严相济”成热词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4日00:46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浙江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近日闭幕,浙江省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中多处提到的“宽严相济”成了众多浙江省人大代表议论的“热词”。 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在该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刚作完,浙江省台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张鸿铭代表当晚就在台州市代表团审议时带头发言,对检察院落实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大加赞赏:“全省检察机关去年一年就对928件轻微犯罪案件作出不捕决定,对108件轻伤害案件依法决定不起诉。这个办案效果不可小觑,应该把落实宽严相济政策继续做好。” 浙江省政协委员、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会长郑金都认为,2006年,浙江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是落实宽严相济政策的具体体现,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重人权保障的一面。 浙江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省人大代表章凤仙则对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提到的“在查办职务犯罪中,对151件犯罪数额小、情节轻微、有自首或立功情节、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赃的案件,依法决定撤案或不起诉”表现出浓厚的兴趣。章凤仙认为,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落实宽严相济政策也是很好的预防。 范跃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