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国军人体能训练新标准:项目突出实战需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4日08:3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2月14日电 2006年11月,解放军总参谋部正式颁发了《军人体能标准》,总参军训和兵种部合同战术训练局副局长张跃进就此接受了解放军报的采访。下文为采访实录:

  问:这次修编《军人体能标准》的基本考虑是什么?

  张跃进:1994年,总参、总政曾联合颁发了《军人体育锻炼标准》,对于指导全军部队开展体能训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训练改革的不断发展,这个标准的很多内容和要求,与部队建设发展的形势和现实需求不相适应。为此,总部于2002年启动了《军人体能标准》的修编工作。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是近年来部队体能训练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这些新成果急需充实进来。二是长期以来军以上机关人员没有明确的体能标准,体能训练缺乏法规依据,部队有强烈的需求,必须尽快加以解决。

  问:与以往类似标准相比,这次颁发的《军人体能标准》有哪些新特点、新变化?

  张跃进:一是扩大了范围。首次把军以上机关、院校和科研单位人员涵盖进来,实现了对全军所有现役人员体能训练的系统规范。二是调整了结构。突破专业局限,改变军兵种自立标准的传统,将各军兵种现行训练大纲的36个标准进行合并,在结构上分为通用、入伍训练和飞行人员体能标准三个部分。三是整合了内容。新标准在项目内容上既整合了军事特色突出的训练项目,又设置了一般体育锻炼项目,实现了满足任务需求与促进身体健康、陆军与其他军兵种体能训练的整合。

  问:贯彻落实《军人体能标准》,部队应重点把握好哪些问题?

  张跃进:一是正确处理体能训练与其他军事训练的关系。军事体能训练是部队军事训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官兵搞好各种训练的基础,不能将其边缘化。二是正确处理平时训练与临战训练的关系。平时训练要重点提高基础体能素质和一些相对比较稳定,且获得后不易消退的体能素质,以及与岗位武器装备、作战环境和作战样式相结合的部分专业体能素质;临战训练要重点提高遂行作战任务所必备的体能素质。三是正确处理军事体能训练与体育锻炼的关系。军事体能训练是“为战而练”的职业性、强制性训练,体育锻炼是为保障健康生活、工作和学习而进行一般性身体锻炼活动,不能将二者简单等同起来。(刘逢安 蔡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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