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不能成“明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4日10:00 中国新闻网

  日前,亿霖木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涉嫌传销,相关责任人被逮捕或刑拘。而为之形象代言、拍摄广告的明星葛优也被众多受害人责问。但葛优本人并未因此受太大影响,依旧忙于老舍名剧《西望长安》的北京演出,在舞台上将男主角“大骗子栗晚成”演绎到底。(《新闻晨报》2月11日)

  亿霖木业经营时间不过两年多,但被其“合作造林”骗局诱惑的投资者达两万多人,其中拿养老金、退休金投资的老年人占绝大多数;公司非法所得高达16亿元。在这起事件中,非法企业是罪魁恶首,但作为亿霖木业形象代言人的明星也不能说完全没有责任,因为,许多上当受骗者就是冲着明星的“光彩”才去的。

  “明星”不仅代表着一定的知名度,也往往象征着一定的公众信誉,而现在这两点都成为了骗子企业用来骗老百姓血汗钱的工具,这纵然不是出于明星的本意,但明星为了不菲的广告费而为非法企业做出虚假的代言,客观上确有联合、至少是帮助非法企业骗钱之嫌,如果在事发之后又不能及时向受骗者道歉,这不仅仅有损明星本人的形象,而且还会被人认为是不法企业的“帮凶”,从“明星”沦为“明骗”。(邓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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