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镇公办学校无条件接收农民工同住子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4日11:38 中国新闻网

  

河南:城镇公办学校无条件接收农民工同住子女

  漫画:农民工子女城市入学难中新社发 李忠 摄

  中新网2月14日电 为应对日益突出的农民工同住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河南省采取系列措施,确保公办学校无条件接收经认定分配的农民工同住子女,并免收借读费。目前,全省农民工同住子女入学率达到99.6%。

  据中国教育报报道,河南各地和各接收学校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入学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简化各种入学手续。对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农民工同住子女,城镇公办学校切实做到无条件接收。输入地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公布入学有关程序,设立公开的办事窗口、服务电话,使农民工能了解掌握办理入学的相关要求。

  各接收学校将农民工同住子女与城市学生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并根据农民工同住子女的实际情况,完善教学管理办法,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对农民工同住子女与城市学生一视同仁。

  为切实减轻农民工同住子女教育费用负担。公办中小学在接收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农民工同住子女入学时,一律免收借读费。同时制订分期收取正常费用的办法。通过设立助学金、减免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同住子女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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